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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17 13:52   责任编辑:sq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1.确定体检人员
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招聘职位人数1: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来确定。如总成绩出现并列,依次按照面试、笔试科目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,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《公共基础知识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。
2.组织体检
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,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体检的项目、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执行。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。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发布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。
考核
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,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法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考核结果不合格的,在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